Wednesday, August 11, 2010

工作... 諸如此類的聯想

七月的時候,有機會幫手湊一個 15 個月的小女孩。五個星期,每星期三個早上。很多人都覺得這 idea 很 crazy,因為我已經有兩個女兒在家,還幫別人湊第三個?不過我考慮過既然我也在家照顧我兩個女兒,也不妨試試照顧多一個,看看可不可行,而且可以為家庭賺多一點外快,所以膽粗粗的接受了這挑戰。幸好這個女孩很乖算很容易湊,三個女孩在一起玩也沒有太大的問題。

可是,開始了不久,小孩的病痛接踵而至 -- 先是艾莉發燒,過兩天阿比又發燒兼嘔,之後的星期是那女孩有皮膚紅疹,怕會傳染,所以整個星期沒有來。最後的一個星期阿比又有牙科手術,這一點一滴令我的壓力加增。加上我慢慢發覺,照顧兩個差不多年紀的幼兒是頗有難度 -- 例如當艾莉要入房睡覺時,我斷不能讓另一個只有 15 個月的孩子留在廳中吧!我可以對阿比這樣做,因為她已經 4.5 歲了,我信她不會做一些可能傷害到自己的事。經過反覆思量後,我決定新學年不會繼續 babysit。


做了這決定後,竟然鬆了一口氣 -- 原來,我一直都是給了自己很大的壓力,怕自己照顧別人的孩子照顧得不夠好 -- 奇怪,照顧自己的女兒時卻又不會如此大壓力?!怎麼說也好,總算告一段落,卻也是一個很難得的經驗!


說起工作,上一陣子我也在想著下年回香港後的生活模式。主若許可,我可以做回 part-time 的工作,女兒的照顧方面其中一部份就要假手於他人。最初的計劃是請我父母幫忙在我要上班的日子照顧艾莉,以及下課後的阿比。幾個星期前,在香港的一位好友急需找一個菲傭,問我我以前的家傭會否有機會剛好完成合約。我因此而問舊工人的現任僱主 -- 知道她將會被續約多至少一年,假若一年後我們回港時,我們可以再商量是否重新再聘請她。


就是因為這次問起,令我忽然再思考回港後是否再請工人。再請一個新的工人是我們不會考慮的,但請回以前這一位,卻並非不可行。Timing 似乎是很配合,而如果是以前的那一位則大家已一早認識,所以不用再花太多時間磨合。最初沒有再考慮請工人是因為錢銀問題。但細想之下,其實請工人會比較容易處理孩子照顧的問題 -- 阿比將會返下午班,即是整個上午及接接送送要公公婆婆操心之餘,艾莉則需要全時間的照顧。假如有工人姐姐在的話,至少她可以幫忙照顧艾莉,公公婆婆只需幫忙接送阿比就可以了,也不用一大早要把還未醒來的兩個孩子送到公公婆婆家。而我將這個 idea 與我媽分享後,她很支持,亦好像覺得鬆一口氣,不用為照顧孫女們而背起太大壓力。看到爸媽的反應後,更加覺得要好好考慮這 option。

要請工人,當然要有工作才有錢請。老公的教席是停薪留職的,所以回去應該沒有問題。至於我的工作,現階段未知道。就此事我竟然發起惡夢來,夢中機構的人對我說,機構已經不再需要我。好失望!原來,我還是如此愛我的工作及機構!謝謝好姊妹的安慰,且看天父將來如何帶領吧!請繼續為我們禱告。

1 comment:

sswat3 said...

Full support from Mum and Dad!